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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省、校级立项建设专业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11-22

信息学院省、校级立项建设专业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省、校级立项建设专业须加强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圆满完成《目标任务书》中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通过立项专业3年中期评估和5年期满考核验收。

  二、建设内容

  立项专业建设以《目标任务书》中的建设举措与建设成果为建设内容与建设任务

  三、建设经费与管理

  (一)立项专业建设经费包括省财政专项投入、学校配套、企事业单位投入等。鼓励立项专业通过承担科研项目、提供社会服务、接受捐赠等多种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专业建设发展。

  (二)立项专业建设经费使用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鼓励各建设学院根据专业建设实际情况制定经费使用制度。

  (三)立项专业建设经费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学院应根据财务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预算,规范经费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学校审计部门应加强对立项专业建设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

四、绩效考评

  (一)立项专业绩效考评主要以立项专业申报书、目标任务书、实施成效汇总表、绩效自评报告和《建设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办法》等为依据,在建设期内按照《绩效考评办法》的规定开展绩效考评。

  (二)立项专业绩效考评管理实行年度报告、3年中期评估和5年期满考核验收制度。学院按时开展“专业自评”工作,相关考评材料须及时报送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考评组或委托第三方开展“统一考评”工作。

  (三)每次考评后,须及时根据考评结果总结建设成效与经验,提升立项专业建设和管理水平。

  五、组织管理

院长是第一责任人,专业负责人是立项建设专业的直接责任人。学院要充分调动专业建设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人人有任务,个个有责任,工作有考核,结果有奖惩,形成科学规范的专业建设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