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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评选办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0-16

一、评选基本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符合国、省以及88038威尼斯我院关于国家奖助学金要求和程序,科学、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精准、透明地产生信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得者。

二、评定对象

88038威尼斯在校在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只限于二年级(含)以上学生,在校在读退役士兵的助学金单列,不参与本次国家助学金评定。

三、奖励(或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分为三等: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200元/人/年;在校在读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300元/人/年。

四、发放办法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分2023年秋季学期和2024年春季学期两次发放。此次评定发放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为2022-2023学年度奖学金;此次评定发放的国家助学金为2023年秋季学期的资助经费,2024年春季学期的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受助等级,原则上与2023年秋季学期一致,如名单中有不适合再获得资助的学生,将视情况作出调整。

五、申请条件

申请国家奖助学金,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本科学生2022—2023学年度成绩排名在所在年级所在专业的前10%以内,且无不及格科目。)。

(六)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家庭经济困难,且目前还在学校最新认定的贫困生档案库中。

(七)在同一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

(八)上溯一学年内,有违反《88038威尼斯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中列举的行为,受到学校或学院纪律处分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九)奖助学金评定之后一学年内,如受益学生有违反上述第(二)、(三)、(四)、(八)条规定者,追回其上一学年所评给的奖助学金,并按规定转评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

六、评定小组

(一)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成运

副组长:刘宗良

主  管:郭小天

成  员:全体辅导员、班主任

(二)班级评审小组

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共7~9人组成的班级评审小组(可视班级人数适当调整,应为单数),评审小组成员组成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且不参与申报本次的国家奖助学金。

(三)信息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程序

文件下达→工作开展→数据汇总→研究决定→广泛公示

1、国家励志奖学金以专业和年级作为评选单位,由信息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直接评定,评定结论进入班级公示反馈。

2、国家助学金以班级作为评选单位,各班级评审小组需严格按既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定,评定结论要在班级先进行公示。

3、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不占用学校下达的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指标,由学生主动提交材料。

七、推荐及评定程序

本次评选,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81,国家助学金名额为534(其中一等219,二等58,三等257)。

本次评选,小数取整时原则上均采用四舍五入。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格审查→名额配置→条件甄别→数据控制→班级反馈

1、资格审查

(1)在学校最新认定的贫困生档案库中。

(2)2022-2023学年考试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居所在年级所在专业的前10%,无不及格现象(网选课不算在内)。

(3)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减分合计不超过1分。

(4)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能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

2、名额配置

(1)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均视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人,同时也是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

(2)按在校人数计算出各年级专业的配置总数。

(3)如同一年级专业存在本科和专升本班级,分别评选。

3、数据控制

(1)符合条件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年级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年级排名,取两项排名之和。

(2)按专业年级所配置的人数,取两项排名之和较低者。两项排名之和相同时,优选次序是困难等级较高学生,其次是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较前者。

(3)如果配置人数多于候选人数,则将多出人数分到其他专业年级,优先考虑人数四舍五入取整时舍去小数更多的班级。

4、班级反馈

(1)将通过上述环节初评出来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通报班级,公示及接受意见反馈。如被反馈者被证实确实不符合评选资格或条件,取消被反馈者的国家励志奖学金。

(2)被取消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按上述程序在同专业中产生。

(二)国家助学金

名额配置→资格审查→数据甄别→过程控制→班级公示

1、名额配置

(1)贫困生类型说明

根据认定原因,贫困生有十一种类型:①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③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④孤儿;⑤烈士子女;⑥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⑦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⑧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⑨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⑩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的学生(即支出困难型家庭学生);⒒其他。原则上,前八类学生均应被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应给予较高档次助学金资助。

(2)各班国家助学金的名额配置由前八类特困配置、定向配置和余额配置组成。

①前八类特困配置是指学校直接按学院前八类特困学生人数划拨的一、二等助学金,直接划拨到所在班级,原则上要评给认定原因为前八类的特别贫困学生。

②定向配置是指学校为勤工俭学人员划拨的二等/三等助学金、学院为助理辅导员划拨的二等助学金,直接划拨到所在班级,原则上要评给指定人员。

③余额配置是指从学校划拨的总的助学金中,去除前八类特困配置和定向配置人员后剩余的、按比例划拨到班级的一等/二等/三等助学金。如果前八类特困配置人员和定向配置人员都符合评选条件,则班级的余额配置可以理解为在班级剩余贫困学生中需要评出的人员。

(3)班级贫困学生余额等于班级贫困学生总数,减去该班国家奖学金贫困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前八类特困配置和定向配置后所得到的人数。先按以上公式计算参考值,院评议会上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基于不重叠的原则,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如因担任助理辅导员获得定向配置,则该配置进入学院的总余额中。

2、资格审查

(1)在学校最新认定的贫困生档案库中。

(2)对照评选标准和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向信息学院自主申请(申请书以班级为单位上交)。

(3)前八类特困配置、定向配置人员,如果不符合评选条件,应该取消其评选资格,其配置的一等/二等助学金用于其他符合条件的本班贫困学生。

(4)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的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减分合计不超过15分。

3、过程控制

(1)班级评审小组在收集学生申请材料后,认真核对材料内容,参照文件规定,以及我院的评定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将不合申报资格的材料退回学生本人,并向其说明退回理由,做好相应的思想工作。

(2)深入学生之中,充分了解学生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认真核实申请学生的学习、生活、工作、经济状况等内容。一经发现在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取消其申报资格,事后查获的,追回全部资助金额,并对其做出相应的纪律处分。

(3)班主任召集班级评审小组会议,在调查确认的基础上,通过民主评议,按班级配额等额推荐国家助学金获得者。

4、班级公示

(1)在全班公示班级评选结论(推荐对象),征求意见。

(2)按要求制表和上报。



             信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