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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9-16

班主任,辅导员,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度88038威尼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部署和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认定工作组

 长:陈代武

副组长:刘辉

 员:所有辅导员、班主任

(二)班级评议小组

 长:班主任

 员:学生干部、非干部学生代表

班主任负责建立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中,非干部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评议小组总人数的50%;注意小组成员分布的均衡性和代表的分布度,同时,参评对象不宜进入班级小组。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时序和程序

(一)学生申请与材料提交,2016年915~920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书面申请书、《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下称:《调查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班主任,班主任进行材料审查并记录,不合格的材料退回重办。重办材料上交截止时间是2016年926日(建议重办材料的学生采用快递邮寄的方式),交班主任进行合格审查并收集。

1、书面申请书

1)书面申请是参评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前提。有申请书即意味着申请参评认定。

2)申请书应该符合行文规范,实事求是地阐述家庭现状。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1)《调查表》是入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依据,无《调查表》或《调查表》无效,即便被班级评议小组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会被学院认定工作组取消资格。

2)《调查表》必须有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以上(含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加盖的公章。如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无专用公章,可由政府代章。

(二)班级组织民主评议及认定(2016年921~926日)

1、评议及认定要求

1)班级评议的主要目的是甄别是否家庭经济困难,班级评议小组必须坚持非家庭经济困难者不能被认定的原则。

2)班主任老师应通过寝室、小组、班委会等途径调查、找学生个别谈话了解等方式,对提出申请的学生个人情况进行的广泛调查了解和核实(尤其要对申请人的日常生活的各项开支,等进行全面的了解),并在此基础上组织班级评议,在评议中,也要坚持先调研,再集中的方式,评议认定出真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全班总人数的50%

(三)班级评议材料集成与上报(2016年926~927日)

(四)二级学院审查及公示(2016年927~930日)。

1、肖元元老师进行材料审查,剔除不合格材料,并按规定删除(或更改)因材料无效而无法被认定的人员(或其类别)。

2、所有材料提交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查认定。

3、公示:2016年929~930

四、工作要求

1、各班主任辅导员需高度重视,亲自组织,谨守廉洁准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工作准确无误。

2、学院大,时间紧,任务重,各班级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88038威尼斯信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