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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毕业生档案的详细说明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4-05-27

有关毕业生档案的详细说明

一、 毕业生归档材料的构成

主要包括:j中学档案;k毕业生登记表;l毕业生体检表;m学生成绩表;n实习材料;o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p《报到证》存根;q学士学位登记表;r各种奖励及惩处材料。

二、 毕业生档案的保管与转递

1.按有关规定,毕业生档案在择业期两年内免收档案保管费。两年后按物价局核准的3元/月的标准收取档案保管费。

2.高校学生档案是国家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鉴于档案的机密性特点,档案转递不允许本人自带。一般采取“机要”和“快递”形式由档案馆代为邮寄。

毕业生档案转递情况复杂多样,档案馆针对大多数情况采取5种方式处理:

(1).省内毕业生档案拟于每年七月上旬前以邮寄的方式全部转至毕业生生源所在地市教育局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确切邮寄地址以“报到证”地址为准)

(2) 省外毕业生档案保留在档案馆,待毕业生找到接收单位或本人与人才市场签订好档案托管合同后,凭单位或人才市场的调档函、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由档案馆代为邮寄

(3)己考取研究生、公务员或已落实好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系为单位,填写好“毕业生档案转递登记表”等相关信息,连同调档函一起,于6月上旬派员统一到档案馆516室办理相关手续。

(4)所有未能按时毕业(如需补考、答辩未通过等)的毕业生档案暂保存在档案馆。为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毕业生在之后领取毕业证时,请及时向档案馆送交补考后的成绩单、学位登记表等相关资料。

(5)如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有变动或“报到证”需改派的,请6月底前到档案馆516室办理相关手续。

附加说明:

1.档案材料是各用人单位政审的重要依据。且对档案材料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规范。请毕业生认真、真实填写相关材料并按时上交所规定的档案材料。

2.档案馆的联系方式

地址:档案馆办公地点:新图书馆5楼北

联系电话:0738-8372886

传真号码:0738-8377361(自动传真,无需反馈信号)

暑假周一至周五安排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