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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开学至今尚未返校的学生的处理意见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2-03-26

关于对开学至今尚未返校的学生的处理意见

各专业系:

介于开学已逾一周,尚有一些学生不按时返校,又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有些班主任老师也未能严格执行请假程序和请假审批手续,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和不隐定因素。经学工处研究,并报请院领导同意,对这些学生,请各专业系务必按如下程序处理,并将系部未返校且未办理合格请假手续的学生、未返校已办理请假手续的学生的基本情况(姓名、籍贯、所属年级及班级、原因、现在位置)、对他们的系部处理过程及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学工处教管科。如有疑问或特殊情况难以处理,请及时与学生处负责人联系,以便协商处理。

一、各专业系要召开一次专题工作会议。督促相关人员(班主任、辅导员、系领导)切实重视这一问题,并立即在全系各班级再彻底清查一次,要准确掌握本系本班学生滞留校外情况。以后这种系部清查工作和情况上报工作要纳入常规工作内容中,定期进行。

二、严格学生请假审批程序。仔细核对学生请假手续是否完全,请假材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定期核查本系学生请假情况,相关材料(特别是学生家长安全责任承诺书)要派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好。就业学生的用工单位证明,要与招就处核对核查。

三、对目前原因不明(含已表示退学、休学但未办理合格手续的)的未返校学生,要继续设法与之取得联系,并用书面形式(主要是寄挂号信或特件专递)通知其家庭或亲友,明确告之学校相关规定,明确限定其返校时间,如果再不归校,学校将按规定以旷课论处,逾期两周者,报教务处按学籍管理办法处理。注意书面材料底稿和邮寄凭证的保管。

四、对已联系上但未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学生(含有事在家的、在外找工作的、已提前就业的、班主任逾期批假的),系部要再次与他们一一联系,确定他们未及时返校的原因,现在位置,并明确通知他们要立刻按规定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介于学生在外地工作不方便回校办理手续这一实际情况,可以准许学生将请假手续准备齐全,邮寄(或传真)给班主任或辅导员,由系部仔细审核无误后,统一到学工处办理。

五、对于原因不明或拒绝返校的学生,系部要正式启动学生违纪处分的材料准备与上报工作,按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规定,及时予以处理,不得疏忽和拖延。如果因工作疏忽或拖延而导致学生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致使学校处于被动地位者,学校将按规章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学生工作处

201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