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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教学活动的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0-06-10

关于组织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教学活动的

安排意见

为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的精神,磨炼学生意志,让学生提前深入社会,接触社会,了解当前社会的就业形势,转变就业观念。经学校研究决定,在2010年暑期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教学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教学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柏连阳

副组长:谢祥清、蒋建初

成员由招就处、教务处、团委、武保处和各专业系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改办公室:办公室成员:彭秧锡、黎建辉、彭晓华、刘铁峰、周海强、朱平华、刘志伟。

办公室主任由彭秧锡兼。

2、各专业系要相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具体负责人名单在6月15日前报招生就业处)。

二、活动内容:

1、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教学活动面向全校在校学生。分为二种形式:(1)2008级——2009级学生,实践教学时间45天左右,从7月10日——8月28日。(2)2007级学生,时间约4个月左右,从7月10日——11月15日左右。

2、实践活动地点及岗位:广东沿海沿地区(广州、深圳、东莞、惠州等)。岗位为大型企业的生产第一线,普工岗位。

3、学生实践期间待遇:按劳动法规定付酬,与企业员工同工同酬,月收入在1400元以上,大多数企业吃住免费,少数企业吃住费用在150元/月左右,企业为实践学生办理相关体检、保险等相关手续。

4、学校对实践企业进行了考察,企业正规,工作环境安全、无毒、无害,并按每100名学生派一名带队教师,进行管理,带队教师全程在企业负责处理有关事宜。选派的带队老师要在专业系既有责任心、又有丰富经验的年轻老师中产生,带队老师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在带队期间学校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助。

5、2007级学生参加实践教学活动,学校可认可为学生的毕业实习,不再另行安排毕业实习,没有参加本次实践教学活动的学生,专业系另行组织毕业实习(在同一时间段进行)。

6、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教学活动,按学生自愿的原则申请报名。具体操作程序为:学生本人申请——家长承诺——专业系审批——与学校签订协议。

7、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前往企业,实践活动完成后统一返校,往返车费由学生自理。

三、注意事项

1、如请各专业系加强对此次活动的领导,精心组织,派专人管理。

2、自愿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教学活动的学生,必须填写报名表和协议书,请各专业系在6月18日前,将参加此次实践活动的学生报名汇总表交招生就业处(附后有报名表、协议书和报名汇总表)。

3、各专业系要做好此次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一方面是要对学生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和诚实守信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学校和企业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在学生实践能力、磨炼学生的意志、了解社会、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等方面进行宣传发动。第三是要跟学生讲清讲透各种困难,在工作单调、枯燥、工作时间长等方面做好学生的心理承受指导工作。

4、2007级学生实践活动,请各专业系与教务处协商报告,原则上成建制参加,注重与本专业挂钩,参加实践活动的人数控制在300人左右(今年第一次,积累经验,如果学生积极性高,系部组织得力,人数可以适当放宽)。

5、学生一旦报名,就要确认前往。在实践活动过程中一般不允许中途退出(特殊情况经带队教师和企业同意除外)。

201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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