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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学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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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各系及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普通专科

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1〕46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88038威尼斯2012届专科毕业生“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比例

选拔范围为88038威尼斯普通专科和三年制高职专科的应届毕业生。“专升本”推荐参加选拔考试的比例为选拔范围内各专业学生总数的20%,选拔录取比例控制在参加选拔考试学生总数的50%。

二、推荐条件

(一)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各科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进入本专业2012届学生的前20%;

(三)非英语专业(音、体、美专业除外)学生在校期间(2012年3月底以前)必须获得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426分以上。

(四)应征入伍的在籍专科生在部队荣获三等功的,退役后办理了复学手续并完成了专科阶段学习、取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可免试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上条件。

三、选拔程序

(一)各专业系于2011年11月1日前将各专业选拔考试科目(两门)及考试大纲(电子文档及文本)交教务处教务科。如沿用以前的考试大纲,请电话告知教务科。

(二)2012年4月1日前学生向所属系申请参加“专升本”,并填写“专升本”志愿表(志愿表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二)2012年4月8日前各系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向教务处报送推荐名单,名单后附上按专业统计的学分绩点排序表、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等级证书原件、学生“专升本”志愿表。

(三)2012年4月10日前学校审定推荐名单并公布,4月15日前将审核确认参加2012年“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查。

(四)2012年4月底或5月初由学校组织“专升本”选拔考试,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将在校园网教务处网页及时公布。

(五)学校根据选拔考试成绩,结合专业系推荐意见和学生平时的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拟选拔名单,公示7天无异议后,予以正式确定。

(六)2012年6月上旬,教育厅高教处审核注册“专升本”学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郭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蒋建初同志担任,成员为谢祥清、周发明、李凤莲、刘铁铭、彭晓华、彭秧锡、匡麟志、郑翠云及相关系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高平同志担任。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有关“专升本”的推荐、考试和选拔等工作必须按校务公开的要求,实行全程公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对“专升本”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专升本”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对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的要严肃查处。

(二)严格收费标准。要严格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三)经审核通过“专升本”选拔注册的学生与当年的专科毕业生一同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予以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后执行本科院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并不得再转学转专业。“专升本”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其毕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学位证书的发放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版式及格式内容的通知》(学位[2007]25号)的规定办理。

(五)各专业系要积极进行宣传动员,并借此推进学风建设。各系要成立相应的学生“专升本”推荐工作小组,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开展工作,整个推荐工作必须严肃、规范,严格按政策办事,推选出优秀学生进入本科院校深造。

附件:2012年专科毕业生“专升本”专业一览表

二O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2012年专科毕业生“专升本”专业一览表

系 别

专科专业

毕业

生数

推荐

人数

相应本科专业

接收

学校

中文系

语文教育

75

15

汉语言文学

外语系

英语教育

75

15

英语

商务英语

31

6

计算机科学技术系

计算机应用技术

42

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美术系

书法教育

20

4

美术学(书法方向)

4个系部

5个专科专业

243

49

4个本科专业